切实提升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大气所汇编了炼油与石化行业、有机化工、涂装、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等20类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重点工艺过程排查指南
台账管理
是否已建立含VOCs原辅材料台账,内容
是否包含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是否达到5年。
源头控制
1、是否符合有机溶剂挥发性有机物限量。
2、是否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并提供证明材料。
VOCs物料储存
1、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2、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
3、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4、VOCs物料储库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
重点工艺过程排查指南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
VOCs物料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
工艺过程
1、调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是否有采用集气设备进行收集。
2、调配完成的容器运输过程是否密封。
3、上胶、压合、印刷、蚀刻、清洗等工序是否安装集气罩等有机废气收集装置。
4、上胶、压合、印刷、蚀刻、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是否引入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
5、涉VOCs排放的工艺环节所在车间,是否存在通过安装大风量风扇或其他通风措施故意稀释排放的现象。
废弃物管理
含VOCs残留的废桶、废溶剂等的运输和储存是否有加盖密封。
集气系统和废气处理设施
1、是否安装废气收集系统。
2、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0.3米/秒。
3、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密闭(异味或现场检测非甲烷总烃等)。
4、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
5、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是否配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80%。
6、产生VOCs的生产工艺和装置是否有接入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7、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是否按照设施设计方案规范的参数条件进行运行。
8、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9、企业验收监测报告及自行监测报告(进出口VOCs浓度、废气量、温度、含氧量、厂区及厂界VOCs浓度等)是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是否已建立VOCs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台账(包括采用吸收法吸附剂再生更换情况、光催化、等离子体处理效果等)。
11、排气筒高度是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
12、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按要求开设永久性规范采样。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锂离子/锂电池、非甲烷总烃≤50mg/m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非甲烷总烃≤2.0mg/m3。
重点工艺过程排查指南
1、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
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GB38508-202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